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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检察人员培养方式 土默特左旗检察院与醴陵市检察院签订人员交流合作协议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今年10月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指出,要积极推动检察人员系统内外交流挂职,促进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特别是要深化跨区域互派检察人员挂职交流机制,东西部基层院之间要扩大落实范围。综合条件较好的市、县院,都可以、应当派出骨干到欠发达地区基层院帮助工作。欠发达地区的检察人员也要有序到发达地区检察机关交流工作,开阔视野、加强学习。在去年的一次会议上,李琪林检察长曾向最高检报告了内蒙古检察机关人才储备不足、力量较弱的困难,后相继开展了与苏浙沪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土默特左旗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辖区,土默特系蒙古族部落名,历史上土默特地区曾是多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人员力量较弱的困难更加突出。为更好借助先进基层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工作领域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队伍素质能力,经过前期多方的沟通准备,近日,土默特左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延瑞岗带队一行三人,跨越1800公里,从祖国北部边疆,前往湖南醴陵,签订了两家检察机关为期三个月的人员交流合作协议。

  

  

  

  

  

  醴陵市检察院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肖玲等优秀人才,同时,醴陵市作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醴陵市检察院所办理的案件数量多,种类比较多样。本次人才培养本着“取长补短、借助优势、协同发展”的原则,从土默特左旗检察院选派2名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检察官助理到醴陵市检察院进行学习交流,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学习办案理念、司法实践、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在自身办案实践能力得到锤炼和提升的同时,也可以为醴陵市检察院增添办案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局面,实现双赢共赢。此次为期三个月的交流学习机会,推开了以人为纽带,互通有无的合作之门,为促进检察机关内部交流合作,互进共赢提供了新途径,也为基层检察机关跨地区人才交流培养提供了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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