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检察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两个“全覆盖”工作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2021年,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两个“全覆盖”工作,凡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须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听取意见表》;凡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须做到每案必经公开听证。
截至2021年2月18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7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听取意见表》,其中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贵州省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两个“全覆盖”工作,不仅有利于充分保障被侵权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司法知情权和诉讼参与权,还能更加有力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于鼓励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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