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在行动】阜阳、临泉、滁州、霍山、宣城、安庆:检察机关阻击疫情进行时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安徽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阜阳市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的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安排加强疫情防控及做好节后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抓,强化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齐心协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检察院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小组,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分管副检察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二、做好公共卫生。对机关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对检务工作区、会议室等人员密集或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购置消毒液、洗手液、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品,为全院干警统一配发口罩,节后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机关食堂实行分批、限时就餐。
三、加强人员管理。加强门岗安保,从现在起进入院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劝其就医或进行自我隔离。统计全体干警假期出行情况和人员接触情况,对属于需要居家隔离情形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节后延期上班。节后上班不搞集体看望、相互走办公室拜年和集中培训,减少不必要的开会、聚集性活动。
四、做好办案管理。严格控制出差,非因案件紧急并报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出差到外地办案。注意把握好案件期限,妥善处理好提讯、开庭等事宜并做好个人防护。要做好信访管控和接待工作,采取12309电话接访、预约接访、律师网上预约等方式畅通接访接待渠道,适当减少外来人员接触。
五、履行好检察职能。要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要协同做好对监狱、看守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六、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两微一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传播科学防护知识,积极营造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氛围。要强化自我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强化舆情引导,不信谣、不传谣。
七、严格值班和报告制度。要安排好节日放假延期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交接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内部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全市各基层院和市检察院各部门于每天下午三点前将有无疑似、确诊情况向市检察院办公室报告,严防迟报、漏报。
八、加强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巡查小组每日进行巡查,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部署落实到位。
阜阳市临泉县检察院
1月28日上午,阜阳市临泉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全面部署该院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落实好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全程值守。
三、注重宣传引导,带头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传播正能量。
四、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
五、与公安机关沟通,涉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案件,及时提前介入,确保及时有效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各类犯罪行为。
滁州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1月28日滁州市检察院提出六项措施,扎实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底线思维,强化担当作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检察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抽调驻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法警支队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全市检察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家属疫情情况报备制度,实行零报告,每日下午三点上报情况。如发生检察人员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形,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值班制度。全市检察机关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到岗带班,值班干警要全面、客观、详细做好值班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要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将值班信息和待办事项移交下一班值班人员。因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要及时补充值班人员。
四、增强管控能力。市检察院机关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除上级召开的会议外,全市检察机关拟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上班期间不串门,带好口罩,下班时间不聚会不聚餐。要积极筹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物资,定期对机关进行消毒处理。要按照“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做好监测登记工作,如有异常体温人员要按照规定劝退和报告。
五、抓好司法办案。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支持工作,支持做好提讯室、监舍和食堂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支持做好亲情会见、在押人员日常体温检测等工作。对于发生的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各基层院要第一时间报市检察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检察宣传。在疫情防控期,市检察院宣教科要更加透明及时投入宣传引导,利用“滁州检察”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是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出的有关部署及有关疫情动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检察院检察微信工作群的监督管理。发布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安市霍山县检察院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防控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头等大事,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凝聚力量,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压实领导责任。制定《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级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以最有效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部门责任。规范、压实内设机构、基层党组织防控责任,并传导至全体党员、全体在职和离退休干警,积极配合单位及所在社区落实疫情预防、监测、排查措施。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向全体老干部发送《倡议书》和市委“六小六起来”要求,严格要求大家节日期间不串门拜年,不聚餐、不熬夜,保持个人卫生和健康心理状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干警春节假期有外出经历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备行程。
严明值班制度。实行干警节日期间和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无缝对接值班制度和院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三点前向上级院报送相关情况,特别是被确诊、疑似的检察干警及近亲属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密切关注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类刑事犯罪案件动态,确保依法从快重处、依法高效监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法律保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巩固后勤保障。购买专用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酒精,每天安排人员对本院干警和外来人员测体温并登记,加强办公、办案场所消毒防控和安保工作。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联系,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在单位自备基础上,科学合理申请防护用品,确保节后防护用品配备齐全。
加强舆情引导。通过霍山检察“两微一端”,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和官方信息转发,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信心,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不实宣传等行为,营造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宣城市检察院
1月28日下午,宣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边疆主持召开党组会,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了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在市委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以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落实包保任务。根据市防疫指挥部部署,督促和协助社区做好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排查武汉来宣人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群众思想引导等各项工作,推动各项防控举措落地落实。
二、认真组织排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排查,对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出现疑似症状,以及近期接触从武汉返回人员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并处置,在规定时间确定无碍后再返回岗位,严防交叉感染、扩散疫情。
三、强化机关管理。严控会议、聚集性活动,推行电话、短信、微信、网上办公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加强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材采购保障,定期对检务工作区、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管理。
四、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全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每日15:40前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察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
五、积极宣传引导。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作出的有关部署、疫情动态以及疫情防控常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正确对待、正确防范疫情。
六、充分履行职能。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严惩扰乱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安庆市检察院
根据安庆市委决策部署,安庆市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全部到岗到位,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安庆市检察院立即成立由检察长顾玫帆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管好自家人,扎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对全院检察人员进行筛查,加强机关防控,确保看好自家人。建立日报告制度、做好机关内部防控、抓好诉讼案件办理、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工作。
安庆市检察院在监狱督导防疫工作时强调,做到三个重视,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高度重视监管秩序、高度重视疫情发展。
发挥检察职能,为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意见》,从组织领导、依法履职、严明纪律等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作出部署,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药监、卫健委等部门,重点对五个方面加强监督:依法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等犯罪;依法打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等犯罪;依法打击故意伤害医护人员、侮辱或诽谤医务人员、以暴力或威胁方法或闹事等方式阻碍医护人员治疗等行为;依法打击故意传播新型病毒、疑似感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病毒传播等严重情形,涉嫌犯罪的;加强对全市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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