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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在行动】巢湖、淮北、谯城、宿州、霍山、马鞍山:检察机关阻击疫情进行时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安徽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巢湖市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和巢湖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防控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检察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巢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调度下,积极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各项举措。

  

  

  二、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全面排查本院干警及家属是否有春节期间往返疫情重点地区,或者接触重点疫区人员。严格执行主动报告制度,并要求出现疑似症状干警及时就诊,排除感染风险、恢复健康后再返回工作岗位,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三、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院领导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进一步加强防控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干警人员情况,每日按时向合肥市检察院、巢湖市政府报告有被确诊、疑似病情的检察干警情况,严格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春节假期延长后第一时间制作排班表,并通知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应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官方微信、微博和干警自媒体的宣传矩阵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不主动组织、参加宴席和家庭聚餐,不串门、不集会,出门戴口罩等,减少病毒传播可能。


  淮北市检察院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日趋严峻的形势,淮北市检察院党组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迅速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检察院、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对于相关案件要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加强法律监督,坚决依法有力维护公共利益。全市检察干警要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均已按要求全天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已根据分工和需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淮北市检察院机关认真参与全市疫情摸排工作,在摸排工作中注重效率和质量,坚决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各基层检察院迅速组织人员、装备力量,积极参与乡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宣传矩阵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淮北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开展摸排工作,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筛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要求有接触史的人员自觉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控措施。认真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积极联系寻找途径,购置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为值班人员、到岗人员配齐防护用品,确保自身防护到位。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工作区及家属区的管控,及时联系街道社区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及时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把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检察长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部门防控职责,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好本部门疫情防控职责,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党员干警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疫情防控期间不串门、不扎堆、不参加集中性活动,坚决遏制疫情蔓延趋势;要坚持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擅自发布和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引导家人和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牢固树立打赢疫情阻击战的信心。
二、做好节假日值班和疫情排查工作,确保机关和干警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要求,继续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带班工作。落实检察干警接触人群排查,全体干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核实干警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如有接触,要迅速落实居家隔离至少14天。落实疫情排查机制,对全院检察干警落实疫情感染确诊、疑似病例“日报告”制度,当日带班领导为疫情排查直接负责人,每日下午3:30分之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市检察院值班室,无确诊、疑似病例实行“零报告”。假期结束后,要强化干警身体状况摸排,落实日常检查排查,有发烧等症状及时报告。开展卫生整治和消杀病毒工作,组织人员对办公楼内外进行全面消杀、及时清除垃圾,消除病毒细菌传染源头。
三、加强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谯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做到科学防控,引导检察干警和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假期期间,不走亲、不访友、不聚餐,做好家属和亲人的思想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宿州市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月29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徐华兵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要积极履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职能。坚持防控疫情刻不容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快从严惩治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切实做好机关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在机关公共卫生方面,认真落实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窗口重点岗位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购置必要的防疫物品,对机关内部场所,包括会议室、值班室、电梯、楼道等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干警自身安全。
要严格执行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假期顺延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轮流值班制度,履行岗位责任。严格落实内部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机关各部门每天下午3:00前将人员情况,特别是被确诊、疑似的检察干警及近亲属要及时报办公室,严防迟报、漏报、瞒报。
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宿州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和干警自媒体的宣传矩阵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强化自我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安市霍山县检察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防控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头等大事,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凝聚力量,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压实领导责任。制定《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原二级机构负责人任组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级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以最有效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规范、压实内设机构、基层党组织防控责任,并传导至全体党员、全体在职和离退休干警,积极配合单位及所在社区落实疫情预防、监测、排查措施。在单位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向全体老干部发送《倡议书》和市委“六小六起来”要求,严格要求大家节日期间不串门拜年,不聚餐、不熬夜,保持个人卫生和健康心理状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干警春节假期有外出经历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备行程。
三、严明值班制度。实行干警节日期间和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无缝对接值班制度和院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三点前向上级院报送相关情况,特别是被确诊、疑似的检察干警及近亲属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四、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密切关注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类刑事犯罪案件动态,确保依法从快重处、依法高效监督,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法律保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巩固后勤保障。购买专用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酒精,每天安排人员对本院干警和外来人员测体温并登记,加强办公、办案场所消毒防控和安保工作。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联系,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在单位自备基础上,科学合理申请防护用品,确保节后防护用品配备齐全。
六、加强舆情引导。通过霍山检察“两微一端”,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和官方信息转发,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信心,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不实宣传等行为,营造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马鞍山市检察院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马鞍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马鞍山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检务保障部、机关党委等全体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全院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区检察院也均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两级检察院认真做好春节延长假期的排班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院和市委要求,重点落实好疫情日报告规定(含零报告),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时掌握本部门人员情况,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节日假期值班人员每天统计全市检察人员身体不适情况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报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院(没有也需零报告),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三、履行检察职能。两级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严惩妨碍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同时,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注意发现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治理措施完善。
四、强化宣传引导。两级检察院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媒体手段,及时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通报,让全市检察干警了解疫情真实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并坚决抵制散播谣言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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