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阳:落实国家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度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近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次性发放救助金8万元,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贫困户送去关心关爱,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检察温度关怀。
全面审查案件,主动发现救助线索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办理一起被告申请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监督案件时,经审查,认为民事判决正确,及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同时,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敏锐发现,本案被告未全面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未收到全部赔偿金。受害人是一家三口,母亲死亡,一子、一女两个未成年人受伤严重,其子生活不能自理,其父放弃打工,专门陪护治疗。
检察官主动延伸办案,经查阅卷宗、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了解被救助人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告知其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主动与控告申诉业务承办人对接,全面开展救助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
控告申诉业务负责人承办案件后,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安排,明确将贫困户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主动把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办案检察官及时与救助对象所在乡镇和村委沟通,核实了被救助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并确认其父为治疗儿子的病症,不能打工,专职护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一案救助两名受害人和其父亲的措施。
主动争取人大、政府等部门的支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协调多元救助主体,一次性为两名受害人各申请3万元、其父2万元,共计8万元的救助金。切实做到了“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救助、脱贫”两不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次救助,为申请人争取到8万元的救助金,为我县历年最高救助金额。
下一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案件办理为契机,努力把司法救助与案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精准扶贫相融合,强化司法救助的民生关怀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检察办案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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