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院:检察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10月16日,运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带领市院有关负责人到闻喜县畖底镇上官张村,开展“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向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崔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2013年,崔某在帮助村民收割玉米时,被侧翻车辆压伤,医院诊断为骨折并致双下肢瘫痪,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崔某因治疗花去大量费用,经过长期诉讼,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程序后,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的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和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崔某得到部分赔偿。
但崔某因事故造成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女儿正在上学;其母亲患有心脏病等疾病,靠低保和种地为生。一家人因案致贫,生活举步维艰,成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崔峰听取案件汇报时,了解到崔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立即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确定此案为司法救助重点案件,要求精准扶贫、迅速办理。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崔某所在村,详细了解崔某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入户走访,由崔某本人提出申请,结合案件及其家庭困难状况,决定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此案是运城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救助金额最高的司法救助案件。
运城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要求:一是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司法救助意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二是司法救助工作是整个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各办案部门要坚持“一盘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批捕、公诉、申诉阶段都可以办理司法救助,形成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合力。三是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其它业务部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要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一次全面的司法救助线索排查,确保检察环节的贫困对象“应救尽救”,精准扶贫。
最新信息
- 2021-03-16樟木桥安全了——政检企联动...
- 2021-03-16铸魂砺能启新程——湖南省检...
- 2021-03-16湖南行政检察工作在全国会议...
- 2021-03-16宫鸣在湖南调研时强调:深入...
- 2021-03-16湖南省第二期监检法同堂培训...
- 2021-03-16一纸信任越千里
- 2021-03-16以严实作风纠治违规吃喝歪风...
- 2021-03-16让民心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