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加强日常监督 紧盯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核查工作
时间:2023-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为什么第一年分红5万元到期但未到账?”“合作协议已经过期,是否要续签?”近日,海原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行政村的村集体经济项目效益发挥较差甚至亏损,存在资金收益到账不及时、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全面掌握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施策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海原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小切口,向海原县人民政府制发了《关于对海原县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监察建议》,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第三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配合,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122个行政村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
核查组通过实地查看项目车间、集中翻阅项目资料、听取项目介绍等方式了解掌握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规模、投入方式、操作运行、利润获取、收益分配等情况。本次核查投资类型有项目建设型、资金入股型、产业带动型、资金投资型,主要用于发展肉牛养殖、建设养殖场、建设光伏发电、建设粮油加工厂、硬化道路、建设冷(仓)库、土地流转、建设西瓜流通市场、购置种植机械设备等。
针对核查发现问题,海原县纪委监委及时形成工作专报,对规范和强化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提出四类13条意见建议,并向存在问题的各乡镇(街道)制发《关于对全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核查情况监督检查的通报》17份,要求要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强项目风险评估管理、项目规范化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发挥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龙头作用。同时,以此次核查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剖根问题,围绕村集体资产、“三资”监管机制、财会队伍建设、问题线索查办、提升监督质效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确保“几两碎银”装进广大村民“钱袋子”。(海原县纪委监委马晓花)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308/t20230829_767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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