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全市全面推行“检察监督+河(湖)长制”工作机制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专门印发《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助力河湖长制工作的协作意见》,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检察监督+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为打造蚌埠幸福河湖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司法保障。
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河(湖)长制”
蚌埠市固镇县检察院与该县河长办会签《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五河县检察院与该县沱湖管委会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沱湖区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淮上区检察院与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会签《国家湿地公园公益保护合作协议》,分别设立了检察官联络室、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室和保护站,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两法衔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检察监督+河(湖)长制”,合力保护河湖生态资源环境。
固镇县河长办、固镇县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
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工作室挂牌。
开展龙子湖风景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以龙子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龙子湖景区生态环境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并专题向市委报送《关于龙子湖景区水环境污染专项监督有关情况的报告》。蚌埠市委书记汪莹纯、市长王诚分别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龙子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饮用水源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禹会区检察院等与职能部门签订关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制发检察建议9份,督促职能部门对垃圾、拦网等饮用水地污染物清理整治,树立水源保护区标识牌5块,保护蚌埠“大水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龙子湖水污染生态治理
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水源地提示牌
严厉打击非法采沙行为
针对近年来淮河蚌埠段非法采砂猖獗的现象,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法采砂立案监督小专项行动,加强与水利、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深挖彻查相关犯罪和保护伞,打掉15个采砂团伙,刑事拘留153人,依法纠正漏捕30人,监督立案15件38人,挽回损失1100余万元,修复河湖生态,保障河道和堤岸安全。
新闻报道的非法采砂现场
由淮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非法采砂案庭审现场
修复河湖生态渔业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常某父子、朱某夫妻等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分别在淮河、茨淮新河等河流从事非法电鱼,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投放鱼苗恢复生态的侵权责任,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淮河荆涂峡鲤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共同举行鱼苗增殖放流活动,修复淮河水生态环境。
组织河湖生态大巡查行动。针对浍河、沱湖等水域无序养殖、围网违建、水体污染等生态问题,向有关单位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并积极督促整改,打掉王某某为首的11人名为“巡湖队”实为盘踞沱湖水面养殖的黑恶犯罪集团。专项巡查行动,拆除围网3.83万亩,关停畜禽养殖69家,恢复水面1155亩。
增殖放流现场
沱湖围网拆除前场景
执法人员在拆除沱湖中的围网
沱湖围网拆除后景色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蚌埠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依托“检察监督+河湖长制”,深化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河湖断面治理等专项监督行动,助力打造蚌埠幸福河湖,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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