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检察舆情 > 正文

吕梁文水:司法救助彰显法律温度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2019年12月,救助申请人刘某某向文水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被告人郭某某因酒后驾车造成刘某某重伤。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郭某某赔偿能力不足,受害人刘某某未能得到有效赔偿,且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重伤已花费大量医疗费,还需进一步治疗。

  该院受理刘某某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刘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一款、《文水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向文水县政法委提请,给与救助申请人刘某某10000元救助金。现已发放给申请人刘某某。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