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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汾阳:公开听证 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9月17日,一场听证在汾阳检察院进行,该案是省检察院在吕梁挂牌督办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

  申请人焦某某系山西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被派遣到山西某矿山装备修造有限公司从事清洁服务工作,在孝义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2017年,焦某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受伤害经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为工伤。遂向孝义市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要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某矿山装备修造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相关赔偿。2020年1月,焦某某向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该案一、二审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且证据直接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责令当事人提供或者依职权向当事人调取证据。由于山西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无故不配合,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表》。2020年2月,汾阳检察院收到了吕梁市检察院的协助办案函。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吕梁市检察院牵头办理,原案件审理地汾阳检察院协助办理,形成三级合力的办案局面,确保有效化解争议,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后,汾阳检察院认为工伤职工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依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并不冲突。后经检察院多方沟通,不懈努力,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提供相关材料,孝义市工伤保险中心得以启动焦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程序。

  2020年9月16日,省检察院在汾阳组织召开焦某某申请行政监督案公开听证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友好协商的气氛中化解了双方矛盾,保护了弱势群体利益,也为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听证员一致认为,省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个案作为普遍性社会问题进行专办,向三方了解案情,做了大量的化解工作,三级检察院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让当事人的申诉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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