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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应县:检察长出庭公诉的一起涉黑案件宣判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12月8日晚,我院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王某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宣判,16名被告人全部获有罪判决。其中,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6月5日指定我院审查起诉。受理审查起诉期间,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两名干警和我院检察长闫全书等五名干警组成的7人专案组,日夜攻坚办理案件,于2020年6月29日向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2020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闫全书出庭支持公诉,经过13天的连续庭审工作,随着宣判完毕后的一声清脆锤响,被告人王某等16人均得到应有的惩罚,该案完美收官。

  今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我院将继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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