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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制定疫情期间认罪认罚操作规程

时间:2020-02-19   作者:   来源:  

(记者李轩甫通讯员褚福欣)2月6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操作办法》。该办法规定,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案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对量刑建议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的,办案人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让辩护人(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名后快递寄给驻所检察人员,由驻所检察人员交犯罪嫌疑人签名、捺印后寄回办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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