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微视频:如果有人送零食或饮料给你免费品尝,请警惕新型毒品!
时间:2022-06-28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部分伪装成常见食物的样子
其实是披着羊皮的狼
需要我们提高警惕,严加防范
传统的毒品有哪些?
新型的毒品有哪些?
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
一些不法分子将毒品
伪装成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零食
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新型毒品有
跳跳糖、奶茶包、邮票、饼干、
迷幻蘑菇、饮料等
如果有人拿这些“食品”来给你免费品尝
你要警惕了!
伪装的毒品有哪些?
检察官提醒
吸食毒品,不仅损害自身身心健康
还会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让我们坚决抵制,勇于向毒品说“不”!
法条链接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
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平和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JxRje-_JsYq72G6t27tc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06-28从“外在浸润”到“内在自觉...
- 2022-06-28老板个人账户因误收诈骗款遭...
- 2022-06-28“修旧如旧”又重焕新颜 扬...
- 2022-06-28为宋锦传承护航 苏州姑苏检...
- 2022-06-28为全体检察人员筑牢思想根基...
- 2022-06-28“不枉不纵”+“全面体检”...
- 2022-06-28建强“智囊团”做好“润滑剂...
- 2022-06-28整治“房前屋后”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