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用他人手机转账获刑
时间:2022-04-0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用他人移动支付账号转账的犯罪案件。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0年10月2日凌晨,被告人程某受常某雇佣,在淇滨区帮其操作游戏账号出租工作。趁常某睡觉,被告人程某盗用常某手机,分3次向自己扫码转账共计1500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3/t20220330_136814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一团伙利用“边民互市”走私敛财
最新信息
- 2022-04-03检察日报社评丨为书写美丽西...
- 2022-04-03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建设人...
- 2022-04-03小卡片有啥“魔力” 暑期未...
- 2022-04-03不起诉≠不处罚 泗阳检察“...
- 2022-04-03积极探索创新 海安市检察院...
- 2022-04-03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为未成年...
- 2022-04-03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推进...
- 2022-04-03这场培训既解渴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