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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814件

时间:2022-01-14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11日,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发布河北省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

  据介绍,河北省检察院自2021年2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河北检察机关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814件,同比上升466.2%;共发放救助金3094.95万元,同比上升128.7%;救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3024人,同比上升374%。

  据介绍,河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作为全局性工作、“一把手”工程进行谋划部署,充分激发司法救助工作动力。河北省检察院与省乡村振兴局共同签订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确保重点救助人群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河北省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教育、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的沟通联系,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共奏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大合唱”。坚持一次性救助与长效性救助相结合,联合开展跟踪问效,推进救扶衔接,建立经济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模式,拓展司法救助成效。

  司法救助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形成强大合力。河北检察机关强化全员参与,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筛查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打通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河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完善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快速办理等内部衔接工作机制。同时,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检察官考核范围,加大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考评力度,激发办案人员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敏感度,充分调动各办案部门力量,形成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良好态势。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共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500余件,占同期实际救助案件数的57.32%,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提供了稳定的“源头活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1/t20220112_541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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