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检察业务 > 正文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 高质效办好刑事执行监督案件

时间:2025-02-2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省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决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大检察,重点排查可能导致监管事故发生的隐患,督促监管场所做好涉危安暴恐犯罪等被监管人的监管改造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简捷监管,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1

  强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落实

  持续加强新型派驻检察,开展派驻检察建设常态化督导和随机抽查,做到“人员在岗、深入现场、履职担当”,切实发挥派驻检察“阵地”作用。做优做强巡回检察,分三批对13所监狱、8个看守所开展跨市交叉巡回检察,组织全省首次社区矫正跨市交叉巡回检察,综合运用常规、交叉、专门、机动等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强化数字检察赋能,研发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3个,同比增长1倍,在最高检管理平台上架5个,占我省模型上架总数38.5%。

  高质效办好刑事执行监督案件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及服刑罪犯切身利益,也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我们积极推动“减假暂”制度依法适用,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减刑案件同比上升10.3%,假释同比上升618%,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保持平稳。积极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确保符合条件的“年老、重病、残疾”罪犯“应假尽假”“应暂尽暂”。组织全省被监管人死亡案件责任倒查专门巡回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集中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首次同时向5家省直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我省做法得到上级机关高度评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能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参加“振兴新突破、党员当先锋”辽宁检察好故事讲述会、“奋斗青春、逐梦检察”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员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学典型、做贡献、促振兴。先后两次举办全省“减假暂”检察业务培训和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全省三级检察院200余人受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课”和“必修课”,推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促进”“双提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