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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院:公开听证“搬”进村委会大院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把公开听证开到我们身边来,办案过程让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大家伙通过这个案子的听证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点赞!”……河北省肃宁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检察官带案下沉到基层一线,开展公开听证进乡村活动,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赢得群众纷纷称赞。

  今年3月,该院在付家佐镇郗庄村村委会大院里,召开了该村村民郗某乙涉嫌包庇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0年10月的一天,郗某乙接到哥哥郗某甲的电话,称自己开车撞了人,让弟弟郗某乙去“顶包”。郗某乙出于亲情到达现场,向交警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交警通过释法说理,郗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自己的哥哥郗某甲投案自首,诉讼中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讲解了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的程序和意义。参与听证的人员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就案件处理发表意见。

  “郗某乙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法可以不起诉。”律师林川表示。

  受邀担任听证员的县政协委员杨进涛表示,把听证会场设在村里老百姓家门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我们拟对郗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让郗某乙有机会改过自新,更好地服务社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哲在听证会上说。

  最后,承办检察官向旁听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特别是针对目前多发高发的醉酒造成的危险驾驶罪,提醒村民远离酒后驾车。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2/t20211206_34606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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