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区:促国有资金应收尽收
时间:2021-11-26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3.7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今天足额入库,这是最后一笔欠缴费用,标志着持续半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工作圆满完成。”近日,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将补缴证明展示给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
今年2月初,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綦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小平发现了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一家正在运行的矿场存在未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国有财产,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据刘小平介绍,经初步核查,发现存在类似情况的企业比较多,分散于綦江区、万盛经开区两地,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为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力度,綦江区检察院在綦江、万盛两地分别成立检察官专案组,同步进行调查取证,确认2019年以来,在綦江、万盛两地有23个建设项目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总金额511万余元。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有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职责,但未依法履职到位,致使国有财产遭受损失。”今年2月17日、3月15日,綦江区检察院分别向綦江区水利局、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追缴相关企业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面清理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并依法进行查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地水利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追缴工作开始后,綦江区检察院派员跟进监督,就追缴工作遇到的法律难题及时向工作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针对个别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能不补交就不交的心理,检察官送法进企业,耐心释法说理。针对部分确有困难、一时无法筹足资金的企业,检察官建议给予其合理的“筹措期”。
既强调法律的“刚性”,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司法的“温度”,这让企业负责人们心服口服。涉案企业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分批次结清了欠费。截至10月9日,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部缴纳到位并依法上缴国库。
“多亏你们的检察建议和释法说理,促成我们收缴了拖欠多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局长张习杰说。
“我院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已确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的方式,探索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的相关机制。”綦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钟晓云介绍。
(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刘乔月 彭静)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24_536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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