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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71人获刑!

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日,一起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在西安公开宣判,以范某亮、李某为主要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共计71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案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亮、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十个月至一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摘要

  2019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范某亮等71人先后来到菲律宾巴拉望省公主港市参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诈骗活动。

  本案受骗群众52人,涉案金额1287万,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该院高度重视,及时抽调刑事检察部门骨干力量组成4人办案组办理案件。办案组全案全程进行提前介入,共计16次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不断完善证据,补强证据链条。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共计123册卷宗,办案组加班加点,先后提审犯罪嫌疑人145人次,听取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93次,制作了413页23万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在历时三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对涉案的71名被告人进行重点讯问,分组逐笔出示在案证据材料,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关于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意见进行全方位答辩,充分证明了指控的犯罪事实,详细阐述了法律适用、主从犯区分、数额认定等焦点问题。

  最后,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本案为诈骗犯罪集团的认定、各被告人在案件当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从法、理、情三个层面有理有节地对辩护人的意见进行答辩。在公诉人强有力的指控下,被告人范某亮等71人全部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充分释法说理,并结合具体犯罪事实提出客观公正的量刑建议,最终68名被告人在庭审前认罪伏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3名被告人经过庭审教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案的成功获判,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惩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政治担当和法治责任,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和决心。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让电信诈骗无处遁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jcdt_22157/ywqy/202111/t20211104_253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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