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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经开区:创新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获代表肯定

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干警向司留启代表(左)汇报检察工作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周越越)“从前期推出‘定制化’服务,到如今的一个中心、三项升级措施,我院已经对辖区内规模以上的70余家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征集司法需求150余条,发放典型案例书籍300余本,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等活动40余次。”近日,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忠太向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司留启汇报了该院创新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的做法。

  司留启听取汇报并阅读该院答复的《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书》后评价说:“检察院坚持法律服务不放松,持续为企业提供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责任和使命感。”

  “诚邀检察院的业务专家来我公司开展法律法规科普讲座,帮助职工提高法律意识……”今年3月,一家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东营经开区检察院民营企业定制化服务平台上留言。了解到企业需求后,检察人员迅速与该企业人员对接,详细了解司法需求并整理分类、制定服务计划、选定服务模块,最终由检察官张文俊为该企业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讲座。像这样的“定制与送达”在东营经开区检察院内经常发生,如此良好的互动模式,得益于东营经开区检察院打造的一个平台和三项升级措施。一个平台是东营市非公经济法律护航中心,三项升级措施为融合两项制度、激活三个主体和探索企业合规。

  东营市非公经济法律护航中心由该院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护航中心更名而来,自2019年成立后,已有70余家企业单位、40余个商会的700余人次来此参观学习,接受普法教育。

  依托护航中心这一实体平台,该院确立了涉案民营企业、企业家综合评估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两项制度,激活检察机关、企业及其相关涉案人员、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三个主体,同时积极主动地推进合规制度建设。

  说起不断强化提升服务民企的能力,该院办公室主任胡志毅给记者讲述了一起监督案件:2015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判决东营某土特产有限公司、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家赵某等人连带赔偿原告借款本息合计1000余万元。2018年4月,赵某以从未签署过担保合同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该院经审查发现,该案所涉主要证据系伪造,涉嫌虚假诉讼,送达程序不当,侵害了赵某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了原判决。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理也提示该院,通过拓展创新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随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做法的逐步升级完善,辖区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企业家遇到困难、有普法需求时,都会来找我们。”胡志毅说。

  (原标题:“企业有普法需求就会找我们” 东营经开区:创新服务企业发展新模式获代表肯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08_5347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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