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用活办案数据 护航安全生产
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张雪妮)“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检察院以‘办案+分析+检察建议’的模式,充分运用案件大数据,强化类案分析研判,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值得点赞。”近日,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级专家张金华汇报工作时,该院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得到代表的肯定。
5月3日,京山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叉车师傅邹某在开叉车作业时,因操作不当将黄某撞倒在地,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已经是近两年办理的第5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了!”接到这起案子,京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韩龙玲跟案管部门的杨天丽说。案卷材料显示,公司在没有审查邹某是否有叉车驾驶证情况下将其雇用,企业安全教育缺失、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安全生产不仅对企业发展非常重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也意义重大。”想到这些,杨天丽立即和同事对这类案件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查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原因。
该院经分析发现,问题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少数企业只重视生产,忽视安全监管,存在安全教育培训浮于表面,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第二,此类案件中行为人主要表现为主观存在侥幸心理,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甚至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操作特种设备资质就上岗。
在全面掌握情况后,京山市检察院提交了《京山市检察院近两年来办理涉企业安全生产案件情况分析》至上级院及京山市委政法委,得到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7月15日,该院向京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特种设备操作资质及流程的审核管理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见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举动予以高度评价,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相关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京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迅速制定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200余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金华建议,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1/t20211108_534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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