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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与文化遗产的守护者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赛罕区“一山一河、一湾四带”文旅发展格局,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1件案例获评202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北疆文化典型案例,1件案例获评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开展专项监督,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对辖区内文物资源分等级、分类别摸清保护底数,实地踏查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和受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精准掌握文物现状,开展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一处国家级文保单位、两处市级文保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督促文物管理部门对丰州故城遗址实施“抢救性”保护,防止其灭失;推动文物使用单位对农耕使用的涌丰渠和乾通渠水渠文物进行及时修缮,保障水渠附近62个村落16.7万亩农作物的灌溉需求;促成对辖区内一处县区级烈士陵园的修缮整治,切实维护革命文物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借助专业支持,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针对文物保护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邀请文保领域专家实地走访3次,组织召开座谈会2次,就丰州故城遗址保护措施、方式等问题,邀请文保专家实地评估和论证,为减少遗址损害扩大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聘请部分文保专家、文物爱好者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在丰州故城遗址保护、涌丰渠和乾通渠水渠文物保护等2起案件中,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就公益诉讼监督必要性、行政监管部门责任认定、整改修缮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听证评议,有效促进文物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找到最优解。

  

   促进综合治理,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为加强文物保护,办理丰州故城遗址保护案、涌丰渠和乾通渠保护案后,联合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提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严格约束可能损害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行为,并进行现场树牌、公告,推动源头防控。积极融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局,向区委、人大、政协汇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争取支持;加强与文物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协作保护、信息共享、常态化会商联络等机制,构建打击犯罪、共建共享、各展所长的文物保护工作新格局,确保文物安全和景区环境优美。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507/t20250703_7025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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