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帮带”破题为检察队伍育精兵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凡学百艺,莫不有师。
培养一批讲政治、有理论、精业务、善监督、会办案的检察人才,是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也是确保检察事业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
“第一次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并不顺畅,我表达的内容,对方听不明白,也不理解。”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民行、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何静至今都还记得,自己刚走上工作岗位时遇到的那些困难。“庆幸的是,在职业生涯起步阶段,我遇到了我的结对导师——马菊花检察官,她的悉心教导,让我少走了不少弯路,并很快进入角色。”
在宁夏检察机关,像何静这样的青年检察人员不在少数。他们学历高,理论有功底,工作有激情,但也有实践盲区。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聚焦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以“传帮带”为抓手,创新推出“青蓝工程”“导师制”等多元培养模式,通过政治引领、业务赋能、实践锻炼,构建起“老带新、专带全、强带优”的人才培育体系,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动能。
“师徒结对”是各级检察院“传帮带”的核心载体。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在2024年完善“青蓝工程”机制,14名职业导师与23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每季度开展总结交流,还通过青年检察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让他们参与案件讨论,快速掌握类案办理技能。“刚进单位真是什么都不懂……”提起刚接触工作时的情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重大、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崔强表示,“我的导师张招娃不仅耐心指导我审查卷宗、梳理证据,更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深厚的为民情怀,让我明白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待与信任。她带我出庭、教我撰写文书……在点滴实践中将经验倾囊相授,帮助我从一名初入职场的新手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检察官助理。”
2025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持续深化“大检‘青’动能”工程,检察官走上讲台,结合典型案例帮助青年检察人员厘清办案思路;外出培训的检察人员归来后开展“一人培训、全员受益”分享会,让“传帮带”从“面对面教”延伸到“全方位学”。
西吉县检察院同样以“青蓝工程”为抓手,2025年精准选出11对师徒,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形成“老带新、专带全”的良性循环。同时,该院落实“双导师”制度,通过“师徒结对、导师帮带”,全面提升青年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针对新入职人员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助力其快速完成角色转换。此外,该院将政治引领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依托“西检大讲堂”“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
“这一段文字还要继续精简,图片设计还要再精美些……”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办公室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我的文稿导师是副检察长李永福。”该院办公室文秘杨生丽说道,“我们院建立‘双导师’青年检察人员培养机制,青年检察人员选择一位与自己业务工作相关联的导师,同时跨部门、跨业务选择一位跟班学习的辅助导师,进行结对‘传帮带’,我的另一位业务导师是综合业务部主任马蓉。”据了解,该院以“匠心·匠艺·匠星”品牌为引领,组织16名导师与32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量身定制“一对一”帮教计划,“徒弟”通过全流程参与“师傅”办案进而全方位跟进学习。
此外,该院还开展“事交我办请放心、案交我办有质效、文经我手无差错”“悦读青春•书香检察”读书活动等,为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搭建平台,让青年检察人员在比学赶超中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此模式下,该院青年检察人员成长迅速。2023年以来,25名青年检察人员荣获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区政法英模”马蓉等先进典型;12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由青年检察人员组成的“解民忧”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联合团委实施的“青雁护苗”计划被评为“全区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
银川市、吴忠市利通区、同心县检察院则通过仪式化结对,让“传帮带”更具仪式感与责任感。2025年4月,银川市检察院在世界读书日开展“青蓝结对”活动,14名资深检察官与14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既通过读书会分享思想感悟,又以“传帮带”传承检察经验;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印发《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14对“师徒”签订《结对证书》,明确“传帮带培促”培养路径,并结合考核机制,推动青年检察人员学思践悟;吴忠市同心县检察院10对“师徒”分别签订“导师制”培养协议,为“传帮带”按下“加速键”。
“作为一名参与‘传帮带’的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我深切体会到这一制度对我们成长的关键作用。导师不仅手把手传授实务技能,如规范制作笔录、精准研判案件,更以‘执法为民’的初心和‘如我在诉’的情怀感染着我。通过跟案学习、实战演练和复盘总结,我不仅提升了办案能力,更筑牢了职业信仰。这份‘传帮带’的情谊,是传承更是责任。”检察官助理周少帅感慨道。
“我有幸成为‘青蓝结对·导师帮带’的一名学员,导师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我悉心指导。”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普通、重大、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艾晓霜表示,导师传授给她的,不止是办案的技能,更是现代化的司法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质效履职办案的态度。
从案例教学到实践历练,宁夏检察机关以“传帮带”为纽带,为青年检察人员的成长赋予了坚实的后盾,加速了青年检察人员角色转变和能力提升。如今,在“传帮带”的助力下,一批批青年检察人员正成长为检察事业的中坚力量,用青春与实干书写新时代检察担当,为宁夏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筑牢人才根基。
在大力实施“青蓝工程”“导师制”等多元培养机制的基础上,宁夏检察机关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按照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建设要求,对师资标准逐一筛选和资格审核,建立具有36名师资(含系统外15名)的检察官职前培训师资库;认真开展“法学名师进检察”活动,积极商请西北政法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研究推荐,增补46名优秀师资,为优质检察教育培训注入“外脑”力量;严格审核推荐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人选推荐工作,薛正俭、魏宏宇2名同志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tptt/202509/t20250912_1038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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