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融资租赁 虚构交易套现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年来,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新兴消费方式备受青睐,相关金融服务活动日益活跃。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其中漏洞伺机牟利。近日,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石某等9人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曾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石某、黎某了解到某融资租赁购车平台可以办理车辆融资租赁业务,从中嗅到了“商机”。二人通过在该平台上看到的合作车行信息,联系上某摩托车车行老板王某甲、王某乙,又找来信用不良且无还款能力的周某等6人充当“客户”,三方合谋通过虚构购车事实实施诈骗。
三方签订了虚假的摩托车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待平台审批通过并将购车融资款发放至车行账户后,他们并未实际购车,车行也没有交付车辆,融资款被石某、黎某、周某等人及车行按约定比例瓜分。而周某等“客户”拿到钱后便不再归还分期款。经统计,石某等9人通过此种手段,累计套取平台资金16万余元。
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在接到公安部的数据协同线索后,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侦查。
2025年3月31日,该案被移送至西固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初期,9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极力辩解称这只是普通的“按揭逾期纠纷”。办案检察官反复研究证据材料,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聊天记录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恶意断供行为背后的真实意图,最终准确认定各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购车融资款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6月24日,该院依法对石某等9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509/t20250910_17422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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