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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立功找人造假 奇葩路数换来刑罚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为了立功减轻罪责,吴某与张某等人自导自演编排“大戏”,结果适得其反。近日,由浙江省仙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妨害作证罪案、张某等人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一审判决生效。

  2023年10月10日,吴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另案判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减轻罪责,他想通过提供犯罪线索进行立功。苦于手头没有线索的他找到中间人张某,通过张某认识了陈某。11月4日,吴某等三人商议:由吴某出资,陈某安排人员非法捕鱼,再由吴某举报立功。

  次日,吴某通过微信向陈某转账1万元,二人精心选定了捕捞地点。随后,陈某找来王某、徐某和武某三人帮忙“捕鱼”,并支付了5000元报酬。王某等三人心生恐惧,不敢亲自“出马”,将该任务“转包”给了朱某,朱某又安排潘某去河道用电瓶捕鱼。但潘某不会用电瓶捕鱼,王某等人只好从陈某经营的饭店拿了几条鱼作为潘某的“渔获物”。

  几番周折,潘某终于在约定地点“捕”上了鱼。随后,吴某报了警。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当场抓获潘某,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潘某按约定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供述,谎称自己在河道里非法捕鱼。

  2024年2月2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间,经他人举报,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后发现潘某并未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于是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5年3月1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对吴某、张某等人提起公诉。7月3日,法院经审理判处吴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509/t20250910_17422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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