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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现场监控视频模糊事实难以认定?图像清晰化处理技术还原案件真相

时间:2021-10-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为发挥好检察技术优秀案例对检察技术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检察技术更好服务于检察办案,日前,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从近年报送的案例中选编了8篇典型案例,供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案参考。其中,河北省检察院“运用图像清晰化处理技术巧解案件真相”案例入选,这也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声像资料专业案例。

  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闫某等四人在衡水市某区歌厅唱歌时,与李某、徐某等人发生打斗。期间,李某某从吧台后拿起一把凶器,刺伤李某、徐某二人后,与闫某等人逃离歌厅,逃离过程中将凶器丢弃。经鉴定,受害人李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该案件难点有三:一是不同场景下监控录像资料有10余组,打架斗殴现场参与人数众多,拳脚相加场面混乱,目标人物识别存在难度。二是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关键捅刺动作短暂且距离监控摄像镜头较远,采用何种形制的凶器无法看清。三是受害人臀部受伤后大量出血,而印证此情节的地面血迹由于监控设备老旧,存在图像雪花点噪声与血迹混同的情况。由于存在上述难点,业务部门案件办理进度缓慢,一度陷入瓶颈状态。

  2018年10月,衡水市检察院委托河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某、闫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的多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图像资料清晰化处理。面对繁杂的视频资料,声像资料技术人员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技术协助细节,了解案情信息,初步明确目标人物、事件动作和案件争议焦点。随后,运用影像分析工作站,从10余组录像资料中,进一步梳理事件客观逻辑顺序截取出关键时间区域和空间区域,精准筛选、辨识出核心目标人物,通过多帧平均、超分辨处理、直方图增强、空间区域锐化等清晰化技术手段,得到关键捅刺动作、疑似凶器形制、现场血迹区域等一系列关键图像信息,有效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

  庭审中,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原监控视频不清晰不能证实案件事实的辩护意见,公诉检察官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庭展示了经过清晰化处理的多组关键图片和视频文件。最终,法院采信了该组技术证据,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

  

  图为河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声像检验鉴定室。

  据了解,河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已开展语音同一性鉴定、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清晰化处理、人像同一性鉴定、图像真实性鉴定、图像清晰化处理六项声像技术检验鉴定业务。2020年司法部和公安部两次能力验证技术大考中,河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检察系统唯一获得录音和图像双专业双满意的司法鉴定机构。2018年以来司法鉴定中心办理各类声像技术案件200余件,为检察业务办案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110/t20211021_3403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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