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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城:检察建议促“网红”违建拆除

时间:2021-10-21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汪宇堂 时国庆)日前,随着“轰隆”一声巨响,河南省方城县古庄店镇草店村桥东头G345国道旁,一座“网红”违法建筑被彻底拆除。

  今年5月,方城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接到古庄店镇草店村群众反映:“位于我村桥东头南侧的一个生活超市,违法建设了钢结构房屋……”该院第四检察部经过调查发现,该超市的老板是在抖音平台拥有近60万粉丝的网红,其成为网红后超市随之走红,每天都有大量粉丝来找他见面或购物。为扩大经营面积,他在原超市的前面加建了3间钢结构房屋,违法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土地103.68平方米。此路段狭窄,加上给超市老板送货的车辆经常占据公路要道,导致交通拥堵,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此路段已发生不同程度的交通安全事故5起。

  同时,方城县检察院发现,G345国道方城县城至舞钢市交界路段沿线,还存在其他类似的违法建筑。6月11日,该院分别向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古庄店镇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要求对前述超市和其他类似违建限期拆除、整改到位,对辖区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进行排查、整治,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考虑到该超市老板拥有较多粉丝,社会影响力较大,如果强制拆除易产生社会不安定因素,检察官在发放检察建议的同时,积极同该超市老板联系,从法律的角度讲明违法建筑的危害性,让其肩负起网红的社会使命,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在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下,该超市老板不仅自己租来钩机对违建进行了拆除,还在检察院的帮助下,制作了一期与违法占用土地相关的法治短视频,通过抖音平台传播给大众,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与教育效果。

  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古庄店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制定了整治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并联合县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依法对43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10月15日,方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褚松涛带人对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从G345国道古庄店镇路段经过时,他有感而发:“G345国道方城段交通安全了!”

  (原标题:“网红”违建拆除前后)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10/t20211021_5329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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