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立足大局、强化为民,开展专项监督和专案办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们主动融入和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局,以省检察院办理的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为牵引,组织全省开展专项监督,有力服务保障辽宁国家长城公园建设。共立案145件,推动保护长城点段299处,其中省检察院专案推动省级多部门协同联动,完成全省219处长城点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该案与兴城古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长城保护典型案例。

组织全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督促保护农田面积5400余亩。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助力黑土地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辽宁黑土地保护条例》中加入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组织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活动,共立案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866件,督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隐患。针对假冒、滥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行立案办理,护航乡村振兴。
在组织开展的英烈和国防军事利益保护专项中,我省沈阳皇姑区院办理的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大连旅顺口区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军事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885件,办理妇女、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护领域案件198件,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案件99件。抚顺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行政公益诉讼案,铁岭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2024年,我们的公益协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省检察院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为牵引,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规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353处。沈铁分院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与省审计厅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检察公益诉讼履职领域的贯通协同。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涉农领域公益保护协作。全省“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履职达1161件次。
2025年,我们将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以持续打造公益诉讼检察“辽宁品牌”为目标,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努力以公益诉讼检察辽宁实践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助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