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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显担当 温暖“高墙”内的讨薪人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理念、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成功帮助一名在押人员追讨欠薪,切实平等保障了“高墙”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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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末,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暖阳”党员办案团队主动出击,走访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摸排欠薪线索,发现并受理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该案申请人系看守所在押人员,因其犯罪前受雇佣于某施工队务工,至今仍有6000元劳务费未向其支付,后经其多次催要未果。由于其已被判处死刑,无法主张合法权益,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申请,希望能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在死刑执行前将该劳务费追回,给年迈且没有固定收入的母亲在晚年生活尽最后一份孝心。

  受理该案后,“暖阳”党员办案团队迅速与旗司法局展开联合调查化解工作。在调查化解过程中,被申请人辩解已将工资款结算给申请人的工友,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检察机关与司法局工作人员结合调查核实的证据,向被申请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以调解方式不仅能够直接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周期,同时也能实现申请人执行死刑之前唯一心愿。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下,被申请人当场表示先行支付2000元,在2025年3月份之前还清申请人所有工资款。

  在检察院的见证下,被申请人在旗司法局签订了《调解协议》。为推动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人民法院,推动双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为基础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通过检司合力,不仅为这位“特殊讨薪者”实现了民事权益,更彰显了检察机关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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