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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58号提案的函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自治区检察院  

  

  关于答复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258号提案的函

  

  尊敬的唐文忠委员:

  您好!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反映民情的提案》,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院单独办理。我院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由农中校副检察长牵头负责,带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和办理,切实把办理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在办理过程中,我院注重与您沟通联系,确保办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施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依法全面充分履职,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普法宣教、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09件,立案4370件,同比分别增长151.19%、153.48%。

  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全区三级检察院通过专题工作报告、争取领导批示、推动出台文件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全区10个地市人大常委会也都因地制宜出台专项决定,南宁、桂林、梧州、钦州、贵港、百色、贺州等地党委、政府通过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将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纳入绩效考评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二、在司法办案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强“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强化与公安、法院、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内外部协作联动,出台《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办法(试行)》,与14家区直行政机关签署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在部分市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试点部署“公益受损随手拍”举报平台,探索推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依靠人民群众支持拓展案源。三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今年3月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来源、使用和管理等具体事项,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修复受损生态。

  三、讲好公益保护检察故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一是更加注重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传播。融通多媒体资源,拍摄制作了《75公斤砒霜去哪了?》《携手开创中越边境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新局面》等一批微电影、微视频、专题片向社会展播,立体化、延伸式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展示工作成效。二是积极拓展宣传阵地。走进行政机关、深入边民互市码头和大型坡会等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视察、邀请社会各界观摩庭审等形式,推动公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三是注重典型案例宣传。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理念,自治区检察院已编发7期57件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引领价值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努力争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四、优化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保护公益能力水平。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和团队。自2019年5月自治区检察院成立第八检察部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成立公益诉讼专责业务部门或办案团队,为更好履职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连续三年对全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开展分类分层次轮训,并通过外出考察、庭审观摩、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等方式,切实加强专业素能培养。三是注重提升公益诉讼技术支持能力。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一期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同步开展实验室二期建设。目前,梧州市、上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要求,结合您所提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监督重点,统筹推进法定各领域协调发展。以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受损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深耕细作,努力实现“应治尽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和民生关切,有重点地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落实民法典精神,加强对英雄烈士等的合法权益保护,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把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作为谋划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进行探索,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提升司法质效。自治区检察院将更多直接办理重大典型案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着力提升办案影响力。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完善跨区划、跨流域协同共治机制。始终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放在优先位置,建立与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衔接机制,深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职能部门协作,积极组织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务实会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完善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信息共享,推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协作配合机制在具体办案实践中落地见效。加强与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律师协会、社会组织等沟通交流与办案协作,共同推动协作实践成效固化为制度成果。加大与法院协调沟通力度,探索推进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广泛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公益诉讼观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辅助人、公开听证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各方参与度和检察公信力。

  三是打造公益诉讼宣传名片。做足“边、海、江、道”公益诉讼四篇文章,着力在重点领域挖掘、培树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以具体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打造人民满意的公益保护广西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检察网络新媒体矩阵作用,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专题节目、深度报道、直播、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全方位展现检察机关履行“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成效以及在公益保护领域引起的良好反响,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贴近民意、聚焦民生、守护民利。

  四是下大气力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推动基层院统筹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充分发挥与广西师范大学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的积极作用,探索“培训+办案+研究”一体化检察公益诉讼研究模式,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基础理论、司法规律及办案实务的研究,为完善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加强专业培训,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与行政机关双向干部交流等举措,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业务督导指导力度,持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借智”与“扶智”相统一,“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广泛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用好公益诉讼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专业指导,打造过硬人才队伍;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着力从技术装备、技术运用等方面加大对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力度。

  以上办理意见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您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110/t20211011_33938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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