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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检察: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近年来,湛江市两级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

  党建统领,持续深化检察队伍政治建设

  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两学一做”等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团日等活动,引导党员深刻理解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选拔有担当、熟业务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创建学习型党支部。采取集中学、观摩学、研讨学、带着任务学等方式,通过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拍摄微党课等多样化形式,努力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养,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深入践行为民司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为民履职,主动服务湛江高质量发展

  推动检察听证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院举办公开听证活动数量全省排名第二,其中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共计主持听证会占全部听证案件的27.89%。

  

  

  经开区院推动召开全市首例化解行政潜在之诉的座谈会,促成行政处罚相对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缴纳罚款并承诺息诉,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报道推广。

  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行动,廉江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灌溉渠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为民司法,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湛江建设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和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经开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召开提高案件质效联席会议,创新在区公安分局设立法制检察室,健全长效沟通联络引导侦查机制。

  为民解忧,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全市两级院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528份,排名全省第二。

  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班子成员下沉开展河道巡查,坚持至少每半月与河长办联合巡查一次,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经开区检察院督促保护银行客户信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为民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温度

  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7日内的有效回复率为100%,3个月办理答复率100%。

  

  全市10个基层院已实现镇(街)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站全覆盖。

  司法救助亮点突出,湛江市院和霞山区院联合办理的涂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五大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廉江市院办理的谭某某非法经营案入选最高检首批十个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紧抓职能发挥,全市检察机关整体业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刑事检察有新成效。2020年全市两级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4.81%,排名全省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领先优势,得实现涉黑案件提前介入率、追诉漏犯到案率、案件按时审结率和检察建议回复率的四个100%。

  民事行政检察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数量排名全省第二,法院采纳建议数全省第一。

  公益诉讼检察成绩突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数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线索数和立案数排名第二。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两级检察院所有党组成员全部挂点河湖制度,实现半月一巡河、每周一通报。

  

  未成年人检察创出品牌。基层院全面开展“一十百”普法宣传活动,实现辖区学校、镇(街)普法全覆盖,宣讲近500场次,受众人数高达150多万,该活动被省普法办评为2020年度全省优秀普法项目。

  下一步,湛江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保持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持续深化基层检察工作,更好发挥基层院的职能作用,继续把为民实事办好、把为民好事办实,以各项业务的全面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新作为,切实当好新时代征程上服务湛江振兴发展“答卷人”。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110/t20211009_33929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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