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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阳光司法 | 我院未检工作室制发我市首例临界预防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6-21   作者:   来源:  

  

  

  我院根据其他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不足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小东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因年龄不足未受到刑事处理和行政处罚,我院未检工作室将其立案作为临界预防对象。

  经过一次现场帮教和两次电话沟通,充分了解小东的妈妈对其过于溺爱,对小东不良交友圈、夜不归宿、酗酒、吸烟等习惯存在监护不力等问题,在此次帮教过程中,我院未检工作室邀请辖区派出所办案民警、小东所在学校年级主任,共同对小东开展了一次帮教,并向其母亲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宣告送达。

  制发督促监护令后,在民警、年级主任的帮助下,小东向母亲、检察官、老师和警察叔叔保证:杜绝夜不归宿、杜绝吸烟酗酒赌博,杜绝盗窃等犯罪行为;小东的母亲接过督促监护令,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对民警和老师表示感谢,也积极表态要对小东严加管教,不能继续纵容孩子和社会不良少年接触。

  未检工作室负责人朱启鹤主任向小东提出男子汉要说到做到,坚决不能再和社会不良青少年,什么时候回头都不晚,承办检察官向监护人建议其督促孩子回归学校,从地理上、心理上、联系方式上彻底和社会不良青年隔离。

  此次督促监护令的执法,是在临界预防案件中,对挽救未成年人小东具有重要意义,也开创了我院首个督促监护令,也系天津市检察机关首个临界预防案件中制发的督促监护令,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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