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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北辰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拟不起诉案件

时间:2021-06-04   作者: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日前,北辰区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案件,召开拟作出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主管刑检工作的吕宏辰副检察长主持,团区委工作人员受邀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讨论和评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共同参加了此次听证。

  2021年2月,本案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伙同他人在某物流园门前的一辆汽车上盗窃了四部手机,鉴定价值2000余元,因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本次犯罪系初犯且被盗手机已追缴并发还失主,承办检察官对二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外地人,在本市无亲友和固定住所,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使他们能尽快回归社会,承办检察官在征求涉罪未成年人意愿后,为二名犯罪嫌疑人联系到一家能为他们提供就业和住宿的关护企业,借助观护企业力量帮助其二人掌握一技之长以谋长远生活。在此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政策,使他们对我们做出的不批准决定表示理解。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报酬,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主持下,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鉴于二名犯罪嫌疑人已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拟对二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公开听证会。

  主持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原则及对此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发言中真诚悔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深刻反省,并鞠躬向被害人道歉。三名听证员在离场合议后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对二人进行训诫教育,让他们珍惜当下,努力提升自己,时刻警醒,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是北辰区检察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主动邀请监督和社会评议的方式,保障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保护未成年人的参与主体,促使未成年人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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