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来!“三个规定”了解一下!
时间:2021-05-10 作者: 来源:
三个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司法人员如果做出了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首先会被通报,必要时还会向社会公开,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规定要求对违规打探案情、插手案件办理、违规接触特殊人员等都要做好记录。
如果没有如实记录,将面临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将收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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