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省两会特别报道|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一等功获得者林承杰:公诉席上贡献检察力量
时间:2024-02-2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深耕一线办案400余件,主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国家安全案件,指导办理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参与编写最高检《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办案指引》等全国性办案指导材料,入选全国重大犯罪检察人才库、全国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荣获评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日前,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承杰检察官再获新荣誉,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一等功。在接受采访时他说,相较于荣誉,群众满意才是他检察工作持续精进的不竭动力。
逻辑推理是他的办案利器。在办理某起十多年前发生的被告人兄弟灭门被害人母女一家的命案时,林承杰遇到了棘手难题:被害人母女一同殒命,先到案的哥哥供述事实后被执行死刑,后到案的弟弟拒不认罪,谎称自己是在被害人死亡之后出门参与毁灭现场证据,不曾杀人。面对看似仅有孤证的证据情况,林承杰深夜加班梳理各类证据,从兄弟出门时间、被害人邻居听到的惊叫时间等角度发现被害人死亡时间为弟弟出门之后,从被害人母女死亡的位置、致死的原因等要素推断作案人员为2人,从兄弟同居人员处发现弟弟作案证据。在法庭上,当林承杰将全案证据链条一一呈现时,被告人哑口无言。在公诉席上,林承杰说道:“这是一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抢劫案,被害人母女早已无人知晓,今天的庭审,旁听席上没有任何一名被害人的家属,连至亲至爱都已忘记了她们。但是,不要以为没有人关心她们的生命——公诉人没有忘记,侦查人员没有忘记,在法庭上的每一名司法人员都没有忘记,她们曾经真实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公诉人恳请合议庭全面考虑本案证据情况,给这对被人忘却的母女,一个迟来的公正判决!”最终,被告人被绳之以法判处死刑,正义得到伸张!
惩恶扬善是他的不变宗旨。2019年,在办理江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过程中,林承杰敏锐发现该案被害人一方的证言存在细微矛盾之处,个别证人证实被害人存在欺压百姓的行为。随后,他利用调查核实权,在审查起诉期间先后向十余名证人核对证人证言,调查案发前后经过,经反复比对多个不同监控拍摄的画面,最终确认该案是一起地痞恶霸欺压、殴打被告人引发的防卫案件,最终认定江某的行为属于防卫,准确认定了案件定性,鼓舞了社会大众同不法行为积极做斗争的勇气。
有逻辑、有口才、有正气,是“隔壁公司”中院法官们对这名青年检察官的一致评价。入职以来,林承杰先后在重大犯罪检察条线和普通犯罪检察条线担任公诉人,以他过硬的专业水平和精彩的法庭论辩赢得了庭审各方的交口称赞。
刚柔并济暖人心
2013年,林承杰第一次应邀到福州三中宣讲法治课程后,“段子手检察官”逐渐取代了“林检”成为他的非官方称谓。他把各种素材从笑点变成了知识点,在福州一中、三中等二十余所学校课堂上授课11年共计200余场,在贴吧上开设法治课,在福建新闻广播和福建交通广播普及套路贷、校园贷知识。国家网信办、共青团中央组织的网络投票中,他的普法事迹被收录进“100个中国青年好网民优秀故事”,独立制作的普法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
工作以来,林承杰先后参加了福建青年讲师团、福州市委业务讲师团等7个讲师团,下乡、进社区、进工地普法40多场,为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出自己的贡献。2020年,他一人分饰两角、自导自演的普法短视频《当检察官遇到诈骗犯会是什么样的节奏》陆续登上福州检察和福建检察抖音号、学习强国、今日说法微博,仅在学习强国便收获四百多万播放量和三万余赞,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十佳作品。
刑本为国器,持正为根本;公诉乃仁术,修心即大道。这正是新一代青年检察官林承杰的座右铭和公诉情怀。
来源: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dFCZQGd_QVm5BHhHCHr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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