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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六深化六提高”服务措施

时间:2021-04-08   作者:   来源:  

  

  

  为推进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区检察院深入公安蓟州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开展走访交流活动,在充分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六深化六提高”服务工作措施。

  

  

  一是深化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认识,提高为民惠民办实事的自觉性。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深化扶危助困举措,提高服务群众解难题实效。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与相关单位加强对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应聘、未成年矫正对象就学复学、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获得经济帮扶等问题。

  三是深化对缓刑犯再犯罪打击力度,提高服务平安蓟州建设能力。坚决打击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因售卖燃气、燃油等危险化学品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后仍不改正、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驾照后又无证驾驶等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符合撤销缓刑条件的,坚决撤销缓刑。

  四是深化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监督,提高非监禁刑矫治效果。加强个别化矫正监督,推动心灵深处的教育帮扶,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服务社会。认真做好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核查监督,防止和避免无“权”之人行使权力或者有“权”之人受到限制。

  五是深化司法人文关怀,提高矫正对象感恩认知程度。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活动,对认真接受矫正、一贯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对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的乔某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商定依法依规提请上级审核。

  六是深化执业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其对新《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能力;对有关人员开展以预防职务违法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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