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室组地”联合推动办案提质增效
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泾源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点的问题线索,由相关“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
提升专业能力。坚持把案前培训、以案带训作为建设高素质队伍、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围绕执纪执法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以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办案技巧和能力。
强化协调指导。强化纪检监察室的牵头抓总意识,重点对办案的方向性、程序性和实体性内容进行统筹指导、督促跟进。分办案件前,纪检监察室通过线索分析研判、开会研究讨论,充分考虑办案力量、工作任务、能力水平等特点因素后合理分配;案件查办中,在业务培训、经验传授、场所使用、办案安全等方面提供有力指导。
抓好衔接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熟悉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掌握内部制度规定、协调联系等方面优势,在前期谈话了解、证据调取等方面做好衔接配合;乡(镇)纪委利用有群众基础、熟悉地域情况、掌握人员动态等特点,在案件查办中充分盘活力量,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达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效果。
发挥优势互补。“室组地”联合办案中,“室”有协调优势和丰富经验,负责统筹指挥;“组”有贴身监督和行业派驻优势,负责督促整改;“地”有人员优势和主体责任,负责审查调查。在发挥“室组地”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对查办案件的沟通交流、联合协作、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各程序不断优化,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泾源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311/t20231108_792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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