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三个突出”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时间:2023-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吴忠市纪委监委聚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目标,创新方式方法,突出“统、督、评”,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程序规范,突出“统”。及时跟进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类规定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和执纪执法类等文书格式,区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8大类,细化制作318个统一模版上传处置子平台,做到文书一致。围绕执纪执法工作流程、条款规范引用、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按照不同的处置情形,制作完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模拟案卷,实现流程规范、标准一致。通过集中讲解、印发《案管提示》等方式,对执纪执法工作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即时提醒、即时规范,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人员的程序意识。
提高效率,突出“督”。委机关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意见,对案情简单、易于办理的,限期办结;对案情复杂的,采取集体研究方式,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复杂案件办理周期大幅缩短。按照《吴忠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四色”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对分办问题线索办理时限和当前办理情况标注“绿、蓝、黄、红”四种颜色予以提醒和警示,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同时,每月通过下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对上级督办、领导批示、重要领域等方面重点案件进行督促办理,案件办结率稳步提升。
强化质量,突出“评”。采取领导牵头、部门联合的方式,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与执纪执法工作评查计分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基本标准,每季度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目前已完成第一、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针对评查出的问题,从客观存在、主观因素、理念认识、纪法运用、能力水平、整改方法等方面,采取“一案一表”形式,全方位进行反馈,确保被评查单位(部门)“精准施治、药到病除”,以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吴忠市纪委监委李学斌)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308/t20230831_768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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