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陶关亮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日前,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陶关亮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关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陶关亮利用担任富源县副县长,云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管理局副局长,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在资产认定、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人事安排、矿产管控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云南众成公司股权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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