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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制助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幸福生活——写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并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一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你家在哪里,我家黄河边”。9月10日上午,家住黄河南岸河南开封南北堤村67岁的王大爷,一边在花生地里忙活,一边有滋有味地听着播放机里播放的电视剧《常香玉》主题曲。

  

  “那边种的还有红薯、大豆,今年墒情好,种啥收啥。”当记者向王大爷了解今年庄稼长势时,他满脸都是丰收在望的喜悦。

  

  王大爷所种的这块农田,前些年曾被个人承包,建起“生态园”“农庄”,用于餐饮、住宿等经营,对黄河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2019年,这些“生态园”“农庄”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被拆除。农田复耕后,在王大爷的精心伺候下出现了这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

  

  一年前,同是秋意盎然、硕果飘香。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眺望浩荡黄河,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从那时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掀开了新篇章。一年间,河南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的作用,助推黄河流域河南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河长+检察长’制在推进黄河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近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任强在接受记者采访说。

  

  昔日“童话王国”成今日生态廊道

  黄河进入郑州辖区,流经巩义市、荥阳市以及郑州市城区的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和中牟县6个县(市)区,在中牟县东狼村入开封境。河道全长160公里。近年来,在确保黄河安澜的前提下,郑州市大力恢复黄河生态,着力展现黄河风景之美、文化之魅,让黄河成为一条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

  

  9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郑州花园口黄河岸边。蓝天白云下,无边黄水滚滚而来,白色飞鸟展翅翱翔,大堤内外,万木成林,水草葱茏,形成天然的生态廊道。

  

  “生态是黄河保护治理的底色,如何实现黄河流域河南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廊道建设成效最有‘话语权’。”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韩振标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了解到,西起江山路、东至黄河公路大桥、南至规划S312,北至黄河惠济区段,面积约44平方公里的黄河滩地公园53公里的生态景观慢行系统9月底将向市民开放。生态景观慢行系统由三级路网以及黄河南裹头、黄河海事码头、黄河惠武浮桥3个黄河观景点构成,系统科学处理车行、骑行、步行之间的关系,在做好环保的基础上,充分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求。

  

  然而,就在一年前,这里却有一个占地370亩,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行政机关多次给予行政处罚,却仍建成投入运营的“童话王国”,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且威胁到黄河行洪安全。

  

  “光停车位就有1300多个,全部硬化,从南大堤向北一直建到河道范围内。”一位热心的郑州花园口镇村民向记者比画着说。

  

  2019年2月27日,河南省检察院接到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多次去现场了解情况,指导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帮助相关单位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9年3月底,该“童话王国”被全部拆除,370余亩土地恢复生态地貌。

  

  2018年,河南省检察院主动对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黄河全流域发起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不仅是“童话王国”,同样是在黄河河道,还有人在没有建立专门储存场所和保护隔离设施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剧毒农药,致使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液体进入地表土壤,严重损害生态环境。

  

  为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在专业环境污染修复单位的指导下,郑州市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污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置警示牌,对污染土壤进行临时管控,做好生态修复的前期工作,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刘某某支付治理修复费用、鉴定费用144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警示社会。

  

  2019年4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在案发地郑州花园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南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河南省检察院派员与郑州市检察院共同出席二审法庭。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花园口镇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地村民100多人旁听了案件审理。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法庭当庭宣判,依法驳回刘某某的上诉,取得良好效果。

  

  在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加强与黄委会、省河长办及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以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在黄河流域9省区率先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员,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帮助解决河湖治理难题。

  

  “鸟中大熊猫”频现身

  9月4日,有着“鸟中大熊猫”之称的黑鹳出现在济源市坡头镇附近的黄河西霞院库区。之前,在与济源一河之隔的孟津黄河湿地,人们也发现了黑鹳的身影。黑鹳的到来,标志着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横跨三门峡、洛阳、焦作、济源4地市,面积680平方公里,是黄河8个重要湿地之一,对该区域沿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河南黄河湿地不仅引来了黑鹳、蓑羽鹤等珍稀鸟类在此定居,更出现了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义为“极危”物种黄胸的身影,每年到三门峡栖息越冬的野生白天鹅也由1988年的20多只增加到2018年的1万多只,占全国越冬白天鹅总数的一半以上。河南黄河湿地已然成为鸟类栖息的天堂。

  

  黄河湿地生态系统对保护水源、净化水质和水土保持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可以蓄水滞洪,调节气候,净化水体,还可以保护繁衍珍稀野生动植物。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需要,在黄河湿地内违规乱占、乱建,对黄河湿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2019年3月,河南省检察院将一起涉及孟津县小浪底区域水上餐厅的“四乱”问题线索通过洛阳市检察院移交给孟津县检察院办理。该院经调查发现,水上餐厅泊于小浪底库区堤岸边水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移动,平时采用缆绳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存在水污染、防洪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

  

  “介入案件后,我们就法律与政策等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用法治力量推动此问题合法依规地解决。”孟津县检察院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该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水上餐厅进行调查了解,向餐厅相关负责人员释法说理、讲明政策。涉事企业心服口服,积极对水上餐厅进行了拆除。同时,该院分别向相关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与该县河长办、河务、环保、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问题彻底解决。

  

  这只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成效的一个缩影,也是黄河流域河南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写照。

  “河畅:沿黄各地共清理违章建筑43.9万平方米,清理垃圾34.7万立方米,为黄河河道行洪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水清:沿黄各地共清理畜禽养殖场648处,清理污染水域面积5.4万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77处,有效保障了黄河水质稳定达标;岸绿:沿黄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廊道建设,黄河两岸建成了宽500米的绿化带,绿化程度不断加深,生态效果不断显现;景美:通过近年来的河道综合整治,黄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谈起黄河正在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任强对这些数据如数家珍。

  

  记者了解到,去年,省河长办先后分3批向检察院移交的266件黄河“四乱”问题线索,现已基本整治到位;今年又分3批移交203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积极有序办理中。韩振标认为,“河长+检察长”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提供了“河南方案”。以实际成效赢得了口碑。

  

  “种上庄稼,绿油油的,看着才舒心哩”

  尘土满天,机器轰鸣,台前县、范县境内13家企业违法占用黄河滩地建设的砖窑厂的拆除工作正有序进行。“以前拉砖的车来来往往,尘土满天飞,看着就心烦,还是拆了好,到时候种上庄稼,绿油油的,看着才舒心哩。”近日,在滩地上放羊的刘大爷高兴地说。

  

  今年7月9日,省检察院将台前县、范县境内13家企业违法占用黄河滩地建设砖窑厂案件线索交濮阳市检察院办理。该院立即组织台前县、范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实地勘查,查明13家企业均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在黄河滩地违规建设砖窑厂,非法占地80多万平方米。

  

  基于案情复杂,办理难度较大,濮阳市检察院直接立案,分别向台前县、范县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拆除违建;科学规划修复方案,复耕复垦到位;全面排查县域内黄河河道及沿线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及时整改;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协作,切实履职。

  

  今年8月,濮阳市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违建企业拆除工作进行现场评议,并会同市河长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13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目前,13家企业的主体厂房、机械设备、硬化地面均已拆除完毕,复耕复垦工作正在进行中。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自民认为,检察长在“河长+检察长”制中的角色定位是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帮助解决河湖治理难题。

  

  “我们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协同决策机制和日常联络常态长效机制,以及‘共建清单、迅速交办、联合整改、共同验收’办案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河南省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工作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暂行标准》,实行线索共查、联合督查、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逐件‘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就“河长+检察长”制的运作模式,9月15日,在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李自民在通报河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工作情况时介绍说。

  

  “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成效得到关注和肯定。2019年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今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形成《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于9月15日向社会予以公布。

  

  600岁的铁犀牛重焕光辉

  “这只铁犀牛是明朝正统十一年,时任河南巡抚于谦,为镇降黄河洪水灾害铸造,已经有600年的历史了。”9月10日,在开封市龙亭区北郊乡铁牛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镇河铁犀”园内,该区检察院检察官石源向记者一行讲起了“镇河铁犀”的故事。

  

  2019年7月,开封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铁犀牛损害严重,亟须文物保护部门加强保护。

  “当时,铁犀牛身上随处可见被刻划的痕迹,这个铁犀亭损害也十分严重,随时有坍塌砸到铁犀牛的危险。”石源指了指修缮一新的铁犀亭,心有余悸地回忆。不仅如此,铁犀牛北部两通石碑同样被刻划严重,院落大门和围墙年久失修,大门西部已无窗户,这些设施现状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形象严重不符。

  

  经过调查走访,检察机关向开封市文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加大对铁犀牛保护力度,整治文物周边环境。同时,按照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铁犀牛的保护现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维修方案》和《保护规划》,全方位修缮铁犀牛、石碑、铁犀亭、大门以及院墙,实现对铁犀牛的有效保护。

  

  黄河对于河南的馈赠,不仅有千里平畴沃野,更有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镇河铁犀”就是其中一颗耀眼的明珠。“镇河铁犀”虽是古人未能正确认识自然的产物,却表达了人民根除河患的强烈愿望。历史长河中,开封先后7次被黄河淹没毁城又原址重建,留下了无尽惨烈伤痛的历史记忆的同时也留下了众多文化遗产。黄河不仅是一条造福人民的幸福之河,也是一条连通古今的文脉之河,检察机关保护铁犀牛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据随行的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王新颜介绍,近年来,河南省检察院拓展公益保护新领域,积极稳妥开展文物保护、铁路安全、扶贫攻坚等新领域公益保护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6月,省检察机关与文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列出检察机关重点监督8种违法情形及落实具体时间及措施,初步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长期管用的基本机制,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文物保护方案,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河长+检察长’制落地见效,确保改革任务不走偏、不走样。”就《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胡彦宏表示。“我们将把准定位,强化办案,深化协作,在保持与河长办良性协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河长制全体成员单位的全面协作,做到协同联动,合力攻坚,为我省河湖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凝聚力量。”李自民亦表示。

  

  初秋时节,绿意仍浓。9月20日,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记者再次驱车来到黄河原阳段岸边,曾经扬尘呛人的拉砂大车早已不见了,坑坑洼洼的路面也已经整治一新,一条宽约500米的绿色生态大道上游人如织。“我们这儿的风景可美啦,经常有好多人来河堤上玩儿??”眼下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幸福生活让家住岸边的李大爷一脸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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