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检察机关制定出台调研骨干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为落实新时代人才强检战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积极构建全市“大调研”格局,近日,廊坊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调研骨干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分为5章20条,紧贴检察工作实际,从调研骨干人才入选标准和程序、管理和使用、考核和激励等三方面做出规定。入选标准方面,规定了选拔原则、评选标准、评选办法、评选程序等相关内容。管理使用方面,规定建立调研骨干人才库,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和法律政策研究室共同管理使用;明确联合申报课题、纳入培训师资、搭建调研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研讨交流等相关措施,加强对人才的统筹使用;同时对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调研任务,调研保障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考核激励方面,对考核办法、考核期间及考核结果运用进行了规定。
目前,廊坊市县两级检察院调研骨干人才选拔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这将进一步促进全市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检察调研工作,不断推进检察机关新型特色智库建设,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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