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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法典》学习暨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全省《民法典》学习暨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成功举办。

  9月8日至11日,全省《民法典》学习暨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在河北省检察官学院成功举办。此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提高全省民事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全省三级院共1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程彦军通报了2020年1至8月份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办案情况,对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程彦军指出,全省民事检察人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主动适应民法典实施给民事检察工作发展提出的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进一步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找准各项监督工作的发力点,加大监督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民法典》学习以及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业务热点和难点问题设计课程,专门邀请了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两位专家教授分别讲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度创新、《民法典》物权编的新发展及法律适用相关内容。同时,还邀请了省法院、省检察院业务骨干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热点难点问题、民事再审案件审查标准以及民事监督案件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授课,从不同角度就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讲解。培训课程贴近实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对于民事检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打好基础。

  培训期间,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市院工作情况汇报,就特色亮点工作及存在问题等相互交流探讨,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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