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难逃责 句容市检察院精准监督为劳动者追回八年欠薪
时间:2025-09-03 作者:时昌鹏 钟海 来源:检察日报
“本以为这笔钱彻底没希望了,没想到公司注销了这么久,检察官还能帮我们追回来!”日前,拿到被拖欠8年的3.3万余元工资及赔偿金后,汪某等4人向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检察官连声道谢。
2017年,句容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未依法支付汪某等4名员工工资。同年5月,在汪某等人投诉后,该公司被句容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人社局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欠薪。
然而,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理决定后,加之又有其他债务,为逃避责任,便动了“歪心思”,炮制了虚假清算报告,于2017年6月办理了注销登记,试图以“金蝉脱壳”的方式“抹去”欠薪及其他债务。因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欠薪支付义务,2018年2月,句容市人社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但由于该公司已注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018年5月,法院不得不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名劳动者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今年3月,句容市检察院在开展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专项监督中,通过调取近年来该市法院受理的涉企非诉执行终本案件和该市数据局发布的已注销公司名单,借助大数据比对后,发现了该公司涉嫌通过恶意注销逃避义务的线索。
“公司可以注销,但股东责任不能一笔勾销!”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公司恶意注销背后往往隐藏着股东责任。经调取某公司工商登记档案、银行流水及股东身份信息等,查明该公司原股东在明知存在工资债务且未依法清算的情况下,仍以虚假材料将公司注销登记,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4月,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向句容市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收到检察建议后,句容市人社局迅速行动,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法院裁定追加某公司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前,经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名劳动者被拖欠8年的劳动报酬全部执行到位。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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