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圆满收官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近日,在河北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等组织开展的“法治三个十”活动中,河北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被评为“河北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近日最高检印发专项活动表彰通报,廊坊市检察院被评为“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省检察院,沧州、唐山、保定市检察院分别办理的4起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在获评的100件优秀案件中名列全国第7位。其中,省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与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向省法院提出抗诉后改判,同时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省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
唐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与某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
沧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与沧州市某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纠纷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
保定市检察院办理的白某某与某县政府宅基地权属登记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有关部署,将专项活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集中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省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的大力指导下,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勇于探索,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化解矛盾争议。综合运用督促纠正、促进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10件。其中,严重损害公民、组织实体权益107件,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9件,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7件,涉及多名行政相对人的群体性案件19件,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254件,全年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数位居全国第5位。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先后四次来河北调研河北工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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