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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议检察】方金华、郭建仁代表:“行刑衔接”严惩食药领域犯罪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方金华代表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求是》杂志刊发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为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一文中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规范履职,推动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2月19日,最高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我关注到,典型案例剑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集中反映了执法司法部门合力守护食药安全底线的努力,同时也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值得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廊坊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方金华表示。

  

  郭建仁代表

  “构建顺畅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望山乡党委委员、常峪口联合总支书记、元子河村村委会主任郭建仁告诉记者,张家口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采取加强部门联动、优化信息共享、常态化联合检查等举措,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对食药安全给予了全链条保护。

  “由于一直较为关注食药安全问题,因此,我对调研中了解到的上述情况感到很欣慰。”郭建仁代表认为,吃得放心、安心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要之举。他建议,在保障食药安全方面,首先,检察机关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排查办理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实施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等。其次,建议加强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书、深入进行释法说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管理漏洞,对怠于履职的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绝不姑息。第三,建议严惩食药领域犯罪,探索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分子的财产刑处罚力度,增加违法犯罪成本,使其不能犯、不敢犯。

  记者注意到,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20年8月,国务院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提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规定》出台后,最高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下发通知,加强行刑衔接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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