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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7月14日至7月17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彦等一行四人组成调研组,在忻州市检察机关调研督导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等行政检察工作。忻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参加调研。

  

  

  

  

  

  

  

  为全面了解忻州市行政检察业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破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瓶颈,7月15日上午,在忻州市检察院召开“忻州市法、检机关行政诉讼业务联席会议”。王文娅要求,要深刻认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要加强培训学习,以行政诉讼法为依据,准确把握行政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紧扣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要加强与法院及相关行政单位的沟通协调,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尽可能地使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都进入到检察监督的程序中来。要充分发挥对下指导作用,市院要注重调动基层院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提升基层院的业务能力。

  会上,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雁玲列举了近年来市县两级法院在审理、执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违章建筑拆除、地方规范性文件适用等难题,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介入和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矛盾。会议还听取了忻州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开展情况汇报。

  

  

  

  7月15日下午,调研组与市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就2016年以来忻州中院和忻府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探讨案件涉及行政争议的根源、化解方向等,并初步拟定工作方案。

  7月16日、17日,调研组先后赴五寨、代县调研督导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在五寨县调研督导期间,调研组与五寨县法、检两院相关人员赴行政争议所涉案件现场实地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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