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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有机贯通

时间:2022-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近年来,平罗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纪检+巡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做足巡前监督功课。巡察前,县纪委监委通过采取召开通报会或采取书面通报方式,向县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履行、纪律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为巡察组更精准地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提供有力保障。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派员参加巡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坚持选派从事信访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业务精通的干部参加巡察,目前已选派纪检监察干部80人次参与巡察工作。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案件办理核查及处置情况,通过“一对一”专题辅导方式为巡察干部答疑解惑。

  夯实巡中监督质效。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经批准后,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处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巡察进驻中积极互动,协同巡察组对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立行立改事项第一时间处理,使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优势整合。纪检监察业务部门在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时注重分析巡察报告、调阅问题底稿,听取巡察组意见,有效整合调查力量,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

  压实巡后整改责任。出台《平罗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通过谈话调研、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形成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整改问题的良性互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共联合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6次,对整改不力的5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真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平罗县纪委监委 任艺)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8/t20220831_589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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