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平罗县不断提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精度和强度,推动“关键少数”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强化责任履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督促全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政策。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双述双评双公开”等制度,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规范用权,带头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精准监督,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今年以来,开展3轮次全范围监督检查,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并针对存在问题印发《督查整改通知书》35份,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对“关键少数”权力运行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创新监督方式,设计印制《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发放至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就如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做出了有效指导,进一步提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精度。
强化查处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平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1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2人;实施问责5起7人,组织处理7人。对近40名新任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引导“关键少数”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平罗县纪委监委 刘冉)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8/t20220823_586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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