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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促治理

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准确把握使用条件,助力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实现惩治、教育、防范、治理相统一,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精准把脉,开具良方。坚持系统思维,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前半篇文章”与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结合起来。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19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始终做到把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坚持实事求是,以调查认定的事实为基础,真实反映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意见建议,督促主责单位和部门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力求办理一件、治理一片。

  靶向治疗,药到病除。坚持分类指导,认真研究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问题成因,直指病灶。对于个性问题要求被建议单位举一反三,做好风险防范;对于共性问题,要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按照“发出建议—跟踪督办—检查反馈”的程序,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动态分析、检查抽查、闭环运行,并将纪检监察建议同时抄送相关派驻(派出)机构,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

  巩固成效,抓常抓长。坚持常抓不懈,按照“谁制发,谁督办”的原则,由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建议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坚持标本兼治,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杜绝纸上整改、虚假整改情况的发生。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的日常考核中,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不断提升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吴忠市纪委监委 麻惠宾)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8/t20220812_582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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