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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行动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会议讨论通过了《青海省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若干条》、《青海省检察院“转作风、树新风,建设新青海、迎接‘二十大’”行动方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作风建设事关工作成败和事业兴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当前全省检察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充分认识检察系统转作风、树新风、见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省委两个文件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六个专项行动”,查纠存在问题、整改不良作风,激励全省检察干警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精心设计载体,着力开展“作风查纠”专项活动,重点整治“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精、工作规范不健全、工作态度不严肃、工作标准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六个方面问题。省院各部门和各级院都要结合岗位职责,对照这六个方面重点问题,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能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梳理部门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短板,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着力解决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工作混乱的问题,着力解决心不在焉、得过且过的问题,着力解决守土不牢、把关不严的问题,坚决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推动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职责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学习掌握与岗位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成为自己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认真负责地做好每项工作,使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有明显提振、工作质量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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